当前位置:伴奏网 > 最新资讯 > 【关注】第二届“一带一路”中国扬琴高端论坛、第二届全国扬琴十佳新作品评选章程发布
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,深入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,以“一带一路”扬琴艺术高端论坛为主题,重点围绕展现浙江绿水青山的自然美好风光、浙江优秀传统文化,以及浙江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地等内容进行创作,通过扬琴优秀作品评选展演、新作解析、专家讲座等形式,为扬琴作曲家、扬琴演奏者提供一个学习、交流、展示、成才的平台,集中展示扬琴创、演、研的最新成果,大力彰显诗画江南的美景和活力浙江的神韵,努力为“勇当先行者、谱写新篇章”提供精神力量和文化条件。 part 02. 【 组织机构 】 活动由浙江音乐学院、浙江省音乐家协会、浙江省民族管弦乐学会、温岭市文化和广电旅游体育局共同主办。根据各项规定,设组织委员会、监审委员会,规范开展论坛与展演工作。 part 03. 【 奖项设置 】 本次高端论坛包含新作品评选 根据组别将评选十首最佳作品入选展演 新作品展演同时增设作品演奏奖 part 04. 【 流程安排 】 10月8日 报到、开幕式 10月9日 五场专家讲座 10月10日 三场新作品新作品讲座解析及展演 10月11日 创作发展方向论坛 10月12日 离 会 第二届全国扬琴 十佳新作品评选章程 1.组别 本届扬琴新作品展演分为三个组别: 独奏组:伴奏人数不超过5人(除钢琴、打击乐外,不可使用其他西洋乐器伴奏,禁用电子(声)乐器)。 跨界融合组:伴奏人数不超过5人(伴奏乐器种类不限,体裁不限,可以使用电子(声)乐器)。 重奏组:人数限定在3—12人。扬琴演奏不少于3人,其他乐器不超过总人数一半。(除钢琴、打击乐外不可使用其他西洋乐器,禁用电子(声)乐器),须区别于齐奏或独奏加伴奏。 2.作品要求 (1)每位参赛者限提交5部作品,作品为2022年(含)以后创作作品。已获省部级以上奖项的作品不能参赛; (2)作品必须为参赛者原创作品,不接受改编作品; (3)作品时长5—8分钟; (4)作品内容需以展现浙江绿水青山的自然美好风光、浙江优秀传统文化,以及浙江作为共同富裕示范地等内容进行创作。 3.作品提交方式和要求 (1)作品参选采取视频报送方式。 (2)视频需要横屏录制,录制仅限一个机位,音画同步,不可有任何声音画面剪辑和后期修饰,不可出现其他比赛标识。 4.报名条件与方式 (1)新作品展演不收取任何费用 (2)报名不限参赛者国籍和年龄 (3)个人报名及院校、音乐团体组团报名均可 (4)报名通过电子邮件报名 5.报名所需内容 (1)报名表:报名表中请标注参赛作品简介、作曲家简介及演奏者或组合简介(每一项简介不超过150字)务必填写清楚缺一不可。 独奏组 第二届全国扬琴十佳新作品评选.xls 跨界融合组 第二届全国扬琴十佳新作品评选.xls 组合组 第二届全国扬琴十佳新作品评选.xls 报名表下载 (2)参赛作品视频 (3)作品电子版PDF乐谱:除标明作品名称外,乐谱中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及个人信息。 (4)参赛者身份证或护照的电子版扫描件1份 *请各位参赛选手将以上报名资料打包压缩 缺一不可,发送至邮箱 2188324275@qq.com 邮件命名为:组别+姓名/组合名称 6.报名期限 2024年8月25日 至 2024年9月12日晚20时 【 展演奖励须知 】 1.每个组别入选十部优秀作品。入选展演的作品,将通过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。入选的优秀作品将参加本届中国扬琴高端论坛——优秀作品展演(10月8日-10月11日)。 2.作品入选结果将在2024年9月25日通过浙江音乐学院、浙江扬琴、华音网公众号公布结果。 3.获奖者均将获得获奖证书、奖杯。 4.根据评审组评议,组委会根据参选作品质量,有权决定奖项增减或空缺。 5.新作品展演同时增设作品演奏奖。 其他注意事项 1.组委会将为进入展演的外地作曲家提供三天食宿(交通费自理)。 2.入选作品的作曲家将向组委会无偿提供展演作品。主办方对乐谱有优先使用权。 3.作品的演奏人员及乐器自备,组委会向参加展演入选者无偿提供钢琴和场地。 4.如遇疫情、地震或台风等不可控情况,活动将改为线上或延期举办。 5.参赛者提交作品至2024中国扬琴高端论坛新作品展演组委会,即意味着参赛者同意和接受本章程所有的规则。 6.本章程最终解释权归主办方所有。 *请各位参赛者仔细阅读以上章程 如有其他问题请咨询: 18768439347 音师妹(微信同) 咨询时间:工作日9:30-17:00 地址:浙江省杭州市转塘街道浙音路一号 浙江音乐学院中国扬琴高端论坛秘书处 浙江音乐学院中国扬琴高端论坛组委会